杀人犯借真身份证漂白身份潜逃14年

2013年08月14日18:5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广州8月14日电 (索有为 马远斌 钟莹莹)广东省高级法院14日通报称,广东罗某辉杀人后借“真”身份证“漂白”身份潜逃14年被抓获归案,日前被清远中院判处15年徒刑。法官表示,罗某辉成功潜逃14年的背后折射出身份证管理的漏洞,相关措施需进一步加强。

  据了解,1997年6月份的一天,黄某均在清远市清城区的一个果园,来这里赌钱的王某其在输光后就向黄以及罗某辉借高利贷。1998年1月5日,王某其到派出所报案,称当晚10点半,黄某均等几个人冲到家里,勒索他们。讨债未果的罗某辉在当年4月收到王某在一家餐馆内打麻将的消息后,就开着自己没有号牌的白色小车出村搭上罗某和、罗某其、罗某强3人。

  罗某辉途中还回家取了猎枪,到达餐馆后,黄某均4人手持铁锤和自制短枪直接进了餐馆,用霰弹枪枪击王某其。伤人后,罗某辉等人开始了逃亡生活。而王某其经抢救无效当天就死在了医院。

  潜逃期间,罗某辉先花费1万元买通他人提交假照片补办“真”身份证,接着再出3万块让将死之人补办身份证。通过借尸还魂的手法,罗某辉成功潜逃14年。14年里,他利用“真”身份证办理了驾驶证和居住证,开车、住酒店、乘飞机,一个都不落。

  潇洒生活之余,罗某辉还堂而皇之地以妻子名义开办了公司,并担任副总经理。另外4个同案犯,1个逃亡月余就被抓,3个忍受不了流浪生活纷纷自首。

  2012年,上海警方根据线索及身份证相片比对程序,发现广东籍在逃人员罗某辉与广西籍在沪人员李红的照片相似。经进一步查询,警方发现李红的身份证相片与历史照片有差异,遂怀疑罗某辉使用李红的信息进行身份漂白。当年10月,警方在上海市一宾馆内将手持李红身份证的罗某辉抓获并移交清远警方。

  庭审期间,被告人向被害人家属真诚悔过,并自愿赔偿物质损失60万元,被害人家属对此给予谅解,并出具了请求法院从轻判处的申请书,同时撤回了民事赔偿的起诉。

  清远中院经审理,对犯故意伤害罪的罗某辉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目前该案已经生效。(完)

(原标题:广东一杀人犯借“真”身份证掩护成功潜逃14年)

(编辑:SN021)
看新浪新闻赢iPad mini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安徽蚌埠男子坐牢17年后被判无罪释放
  • 体育曝男篮将帅矛盾尖锐 总结会变批斗会
  • 娱乐吴建豪宣布结婚将娶豪门女 否认奉子成婚
  • 财经传北京大户型现集中抛售:官员怕反腐
  • 科技运营商大建基站后遗症 电费每年数百亿
  • 博客方舟子:对违建别墅主人张必清的质疑
  • 读书断送大清:与和珅有一拼的晚清第一贪
  • 教育女子两年辞职26次 任何事都是妈妈说了算